| 关于申报2007年度《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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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08/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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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鼓励和帮助品学兼优的优秀自费留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激励优秀自费留学生回国工作和以多种形式为国服务,按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的要求,2007年度“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的申报工作已经启动。申请对象为在日本的中国自费博士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在学留学生。中国驻日本大使馆教育处将从9月1日开始受理申请,截止时间为10月31日(以当日邮戳为准)。 有关具体事宜请参照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网页公布的《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实施细则》、“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申请指南、《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申请表》(2007年版)、专业名称及类码、提交申请材料要求等栏目。 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网址:www.csc.edu.cn(也可以在中文雅虎状态下输入“国家留学网”或“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汉字进入网页);请查阅该网首页•最新动态栏•2007年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项目专栏。 向使馆教育处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符合国家留学基金委的要求。申请材料一式三份,装订整齐。申报材料寄往中华人民共和国驻日本国大使馆教育处,地址如下: 邮编:135-0023东京都江东区平野2-2-9 咨询电话:03-3643-0305 (代表) 03-3643-0370(直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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