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日政府互换奖学金生须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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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6/10/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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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国国家留学基金委员会对国家公派留学人员服务管理的有关规定,为使国家公派中日政府互换奖学金生(享受文部科学省奖学金。以下简称政府互换奖学金生)在留学期间能够顺利完成学业,并接受我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的帮助、指导以及提供相关咨询服务,特通知如下: 一、互换奖学金生应在到达日本留学的15天内,向中国驻日使领馆教育处(组)报到,填写相关表格(中国驻日本大使馆网下载。网址WWW.china-eemdassy.orjp),并将填写的表格寄往学校所在领区教育处(组); 二、政府互换奖学金生应每学年向教育处(组)提交书面学习总结报告; 三、对未按规定履行报到和向使领馆教育处(组)提交学习总结报告手续的互换奖学金生,结业回国时,使领馆教育处(组)将难以出具《留学回国人员证明书》等相关材料。 四、本通知发布以前来日的政府互换奖学金生,未与中国驻日本使领馆联系的应及时取得联系,并按上述规定办理。 五、本《须知》从2006年10月起执行。
中国大使馆教育处联系人:秦正麦 电话:03-3643-0370(直接)传真:03-3643-0296 邮箱:zhengmai52@yahoo.com.cn 中国大使馆驻大阪总领事馆教育室:李茂森 电话06-6821-2306 传真06-6821-2303 邮箱:jyoffice-sap@chn-consulate-sapporo.or.jp 中国大使馆驻大福冈总领事馆教育组:魏能涛 电话092-771-5635 传真092-771-5637 邮箱:weinengtao@hotmail.com 中国大使馆驻大札幌总领事馆教育组:袁家冬 电话092-771-5635 传真092-771-5637 邮箱: 电话011-563-8991 传真011-563-7314 中国驻日本大使馆教育处 二oo六年十月 附件一、政府互换奖学金生报到登记表 附件二、政府互换奖学金生留学情况报告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