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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要件具备证明书

请准备的证件或证明以及所需手续

 

  • 中国护照及复印件
  • 登录原票记载事项证明书》(3个月内有效)
  • 填写《未婚声明书》
  • 填写《公证认证申请表》

 

  • 曾经在中国离婚或丧偶者要提供《离婚证》或中国法院的《民事调解书》、或《判决书》和《生效书》或《死亡公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 曾经在日本结婚,又在日本离婚或丧偶者,要提供日本市(区)役所出具的《婚姻届受理证明书》和《离婚届受理证明书》或《死亡届受理证明书》原件。
  • 曾经在中国结婚,在日本离婚者,要提供《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日本市(区)役所出具的《离婚届受理证明书》原件(3个月内有效)。
费 用
  • 基本费用(4个工作日取):3000日元
  • 加急费(2个工作日取):基本费用+3000日元
  • 如何取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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