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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大使馆登记结婚

请准备的证件或证明以及所需手续
  • 双方当事的中国护照及复印件
  • 双方当事登录原票记载事项证明书》原件(3个月内有效)
  • 双方当事人的合影照片3张(4×5cm)
  • 每人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 填写结婚登记审查处理表
  • 曾经在中国离婚或丧偶者要提供《离婚证》或中国法院的《民事调解书》或《判决书》(包括生效书)或《死亡公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 曾经在中国结婚,又在日本离婚或丧偶者要提供《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日本市(区)役所出具的《离婚届受理证明书》或《死亡届受理证明书》或《户籍誊本》或《离婚裁定书》与《生效证明书》原件。
  • 曾经在日本结婚又在日本离婚者要提供日本市(区)役所出具的《婚姻届受理证明书》和《离婚届受理证明书》(3个月内有效)。
费 用
  • 基本费用(4个工作日取):5000日元
  • 加急费(2个工作日取):基本费用+3000日元
  • 如何取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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