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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儿童寄养委托书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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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请准备的证件或证明以及所需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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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填写儿童寄养《委托书》,字迹要清楚,不能有任何涂改。被寄养儿童的父母双方必须亲自来使馆,在《委托书》上签名并写上当天日期。
- 被寄养儿童的《出生届受理证明书》原件
- 被寄养儿童的《登录原票记载事项证明书》原件或外国人登录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 被寄养儿童父母的中国护照原件及复印件
- 被寄养儿童父母的《登录原票记载事项证明书》原件或外国人登录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 如被寄养儿童的父母已离婚,则需提供儿童监护人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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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费 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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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基本费用(4个工作日取):3000日元
- 加急费(2个工作日取):基本费用+3000日元
- 如何取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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