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香港特区政府实行简化内地、台湾及澳门特区居民机组人员入出境安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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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11/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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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09年11月11日起,内地、台湾及澳门特区居民机组人员入出香港时,与所有「免签类别」机组人员的待遇看齐。他们应持以下证件:
内地居民 《因公往来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通行证》或《往来港澳通行证》[免办签注]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免办进入许可]
台湾居民 《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俗称「台胞证」)[免办签注]、或香港特区政府入境事务处签发的一年或三年多次有效入境许可证
澳门特区居民 《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及《澳门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持有人赴港申请表》、或《澳门居民往来香港特别行政区旅游证》、或《澳门特别行政区护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