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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驻日本使馆高度重视杨维刚自杀身亡案

  接日本东京入国管理局通报,辽宁省籍公民杨维刚(男,1973年1月20日,护照号码:G09358794)于3月20日在东京入国管理局拘留所自杀,3月21日凌晨因抢救无效身亡。

  据了解,杨因违反日本出入境管理法,于2009年1月30日被日入管局收容。2月25日,由于杨拒绝自主回国,日法务大臣向其下达强制遣返令。3月20日晨9时左右,杨在东京入管局拘留所内用电水壶电线缠绕颈部自杀,后被东京入管局职员发现送至东京广尾医院抢救。

  我馆领事当天13:00时接到东京入管局电话后即赶往医院探视杨,并向东京入管官员了解杨案情况,表达我方的强烈关注,要求日方尽一切可能挽救杨的生命。21日晨,我馆接到东京入管局通报:杨已于21日凌晨2:40时因抢救无效身亡。

  3月23日,我馆领事约见东京入管官员,要求其向我提供杨案的具体案情及解决方案。

  3月24日,许泽友总领事约见日外务省官员,就杨在东京入国管理局拘留所自杀身亡事向日方提出交涉。

  许向日方表示了中方对此案的高度重视,指出:日方主管部门目前尚未就杨死亡原因等具体情况向我递交正式书面材料。要求日方就杨生前是否受到人道主义待遇、人格尊严是否得到维护以及杨案的详细案情、善后处理办法向我方正式作出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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